罗杰斯认为,阻抗是个体对于自我暴露及其情绪体验的抵抗,目的在于以免个体的自我认识与自尊受到威胁。社工在为服务对象开展个案服务过程中,通常会出现各种变化和进展的抵触或反抗,例如:沉默、少言、多话、情绪发泄、答非所问、假提问题、不守时或借故迟到早退等。其实这些阻抗的产生,源于服务对象利用失调的行为,来掩盖更深一层的心理矛盾和冲突,例如:工作上的失败、婚姻中的不幸、家庭关系紧张、对以往行为的内疚等等。那么,社工在个案服务中如何应对这些阻抗呢?
一、防止对阻抗过度戒备心理
个案服务过程中,社工发现服务对象经常有阻抗,如果这个时候社工把阻抗问题看得过于严重,就可能对服务对象产生不信任感,从而影响专业关系的建立。社工要了解阻抗的原因和表现形式,以便能及时发现并进行处理。过分强调阻抗,可能会将社工与服务对象变成一种争夺输赢的斗争。一来,人几乎天性地具有惰性,对任何的自我改变都会有抵触;二来,也可能是社工自身确实有问题。因此,在服务过程中,社工对服务对象要做到尊重、同理、不厌其烦,以此解除服务对象的顾虑,减少阻力。
二、通过正确诊断来减少阻抗
社工对服务对象的问题应有正确的诊断及分析。正确的诊断有助于减少阻抗的产生。服务对象最初所表现出的问题,可能仅仅是表层的问题,而对深层的问题,社工应及早发现苗头,将有助于社工及时调整服务计划。另外,服务对象的某些人格特征,比如,攻击性、退缩性、暴躁或防御心理很强等特点,不仅在平时的人际关系中表现出来,也会反映在个案服务过程中。对此,社工首先应有明确的认识,及时发现,然后用可靠真诚的态度及专业能力,取得对方的信任,排除阻力。
三、引导服务对象共同应对阻抗
一旦个案服务过程中出现了阻抗,社工一定要从帮助服务对象的角度出发,并以诚恳的与其共同探讨问题的态度,告诉服务对象某处可能存在着问题;征得服务对象对此的一致看法,确认阻抗的存在;进而了解阻抗产生的原因。这样处理各种阻抗现象,有助于减轻服务对象的紧张和焦虑,使之愿意以合作的态度共同探讨阻抗问题。千万不要认为服务对象是故意制造事端,不能以气愤的态度指责或批评。但是,也有些服务对象的阻抗十分强烈,不直接点明就不足以对其产生影响。对这种情况,社工就需要直接揭示其阻抗现象,来促其醒悟,促进改变。
其实,我们不应该把阻抗当作阻碍个案服务过程中的绊脚石,应该把阻抗现象当作一个契机,针对阻抗现象,因势利导,调整服务计划,增进服务效果。
宝山工作站 马海蓉 供稿